为贯彻落实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,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,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,明确2021—2022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,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,现将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》印发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,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,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,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和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,制定本规划。
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-2035年)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4月26日上午,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,发表重要主旨演讲,宣布了中国将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,其中专门将“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”作为重要内容,并作出深刻阐述,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,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和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。